第580章 帝权专制与资本萌芽,判决【求追订】(2/2)
刘宽还见到过妇人开的刺绣铺子,边卖刺绣,边收徒教刺绣;也见到过拿着古怪发明,在街上寻求伯乐的发明爱好者。
这让刘宽隐隐有种感觉,照这么发展下去,也许要不了几十年,资本主义会率先在大明境内萌发。
但大明如今大明的帝权专制很强大,到时候两者会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真的很难说···
···
苏州府,吴县县狱。
曾经称霸苏州火车站早市、夜市的地痞头子刘浩春此时一副萎靡的样子——他已经被抓进来好几天了。
最初被抓时,刘浩春还有恃无恐,直说自己没犯法,而且姐夫还是巡警队长。
结果根本没人搭理他。
而在他被抓后的几日中,不断有人被投入牢房中,其中有些他还认识,赫然都是如他一般靠着背景在苏州府城各处收“头钱”或是强买强卖的地痞、混混。
如果是吴县、长洲两个县衙或是苏州府衙搞的,一般而言,他都会得到姐夫提前通知,会找个地方躲起来,避过风头。
如今他什么消息没得到,就被抓了,显然是他姐夫也没得到消息。
这就说明,至少是行省一级发起的!
确定这点,刘浩春便萎靡了——他姐夫只是苏州府的巡警队长,而非行省衙门中的高官,这回可帮不了他。
之后的事证明,事情比刘浩春想的更严重。
他被提去审问,也不知审问的是什么人,直接问他姐夫的事,以及跟他之间是否存在行贿关系——他抗不过对方的审讯,终究是把姐夫的那点事都交代了。
至于他姐夫什么下场,他不知道。
“刘浩春!”
县狱牢房外传来狱卒的喊声,刘浩春下意识的应了声“在”,爬了起来。
“今日要宣布对你的判决,跟我走吧。”
就这样,刘浩春带着忐忑,被两个狱卒押出了县狱牢房,来到了县衙公堂。
给他判刑的并非知县,而是三个他不认识的青袍官员。
“经审讯、查证,刘浩春依仗姐夫苏州府巡警二队队长魏成之权势,在苏州火车站周边擦长期进行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更曾殴打摊贩孙小六、窦根等···”
“综合上述罪行,依《大明律》判处刘浩春流放罗荒都司,立大功方赦···”
罗荒都司!
那地方可是能冻死人呀!
听到自己被流放的地方,刘浩春人都瘫了下去。
至于说判决中的“立大功方赦”,因为姐夫是巡警队长,刘浩春对这方面事曾了解过:所谓的大功,至少是能让一个普通士卒或小吏连升三级那种,可遇不可求。
所以,名义上说他还有被赦免回到苏州的机会,可实际上大概在此生都得在罗荒都司渡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