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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情何以堪让我天天写这么多连个百~万\小!说的人都没有。。。。)
曹操屠城记录:
死亡人数由于失考,暂以保守记载估算:
一、徐州之役:二十万。
陈志以谦兵(陶谦军队)死者万数,范书则凡杀男女(包含人民)数十万人,两书共
同特征为「泗水为之不流」),数十万范围可从二十万至九十九万(数个十万,故知二个
十万以上,上限未满百万),但取最低值。
二、官渡之役:八万。
陈志载明八万,献帝起居注却七万,舍野史而取正史。
三、以上合计最少曹操下令残杀二十八万以上。
不过这仅为部分,其它如屠柳城虽收降胡汉降者二十余万口,有无执行「围而后降者
不赦」而全杀,或者攻破已置百官的河首平汉王,应屠杀多少人才能灭其国?死亡人数虽
未记载,所以应该趋势正向发展。这些战果协助曹操平定黄河流域,此为胜仗所带来的必
要牺牲,成功者的荣耀总是踏在失败者的尸体上,既然要彰显曹操用兵神武,何必客气屠
刀亡魂太少。
按蜀亡时才有兵十万二千人,吴灭时有兵二十三万,检视二十八万以上,足够成立鼎足三分的国家。
其余如诛夷董承、王服、种辑、马腾三族、收弑董贵人与伏皇后及宗族百余人,诛杀
吕伯奢、边让、孔融、杨修、许攸、娄圭、袁忠、桓邵、许攸、崔琰、魏讽、华佗及周不
疑、逼死荀彧等非大规模杀戮(以上诸案只为单独个案,不具普遍性),故不算在内。
所引史料:
一、《后汉书.陶谦传》:「初,曹操父嵩避难琅邪,时谦别将守阴平,士卒利嵩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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