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蝴蝶抖动翅膀,剧情离奇失踪!(1/2)
第29章 蝴蝶抖动翅膀,剧情离奇失踪!
邹少卿皱着眉头跟仵作说了半天, 等他意识到大公主已经走了,不用那么认真查案时, 仵作已经命人将尸体擡到临时搭建的棚子里去了。
大公主真走了?
邹少卿左右看看,确实没发现大公主的踪迹,只看见了那个像是大公主跟屁虫一样的小公主。
最近十四公主跟大公主走得近,邹少卿不用多想,就知道那位一定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十四公主。
今日早朝,陛下赐十四公主封号“长安”,想来此刻礼部已经将此事定下。
邹少卿摸不准大公主一党要干什么, 他已经敏锐察觉到此次走水事件的问题了, 绝不单单只是一场失火导致的惨案。
“臣见过长安公主!”
李暮歌正在观察火场, 没想到邹少卿过来了, 她冲这位年过三十,查案经验丰富的朝廷命官点点头。
“邹少卿辛苦, 依少卿看,此案好查吗?”
“这……”邹少卿在心里揣摩着这句话的意思, 这是让他好好查案, 还是注意些什么事情啊?
“少卿不必多虑, 本殿下只是随口一问, 之前在宫里从未见过这种事。”
李暮歌一看就知道,这位邹少卿想多了。
朝堂上的人,说话带着八百个心眼子, 随便一句话都会让他们多想, 李暮歌暗自提醒自己, 千万要记住谨言慎行, 以免一句话说得不当,引来麻烦。
“哈哈, 皇宫之中有禁卫军把守,又是陛下所在,天命眷顾之地,自然不会有宵小之徒敢纵火烧屋,殿下此前没见过这种事,很是正常,其实在长宁城,一年到头也少有此类事情发生。”
“纵火?少卿认为,工部走水并非巧合,而是有人纵火?”
李暮歌没想到对方一下子就查出点儿眉头来了,又或者所有人都清楚,这种扑不灭的大火,除了刻意纵火外,几乎没有其他可能。
邹少卿没想到李暮歌会一下子找到他话中的重点,对于这位名不见经传的十四公主,他有了些许认知。
不知其人品行如何,但知道十四公主是个聪明人了。
“殿下,廨舍之中并非只有那位陈主事在,可最后只有陈主事被烧死,而且火不是从最易走水的书案上烧起,而是从窗口处烧起来的,这点很容易就能看出。”
邹少卿指了指那已经烧得面目全非的窗户,又指了指还有个具体形状的桌子残骸。
李暮歌看了又看,最后不得不遗憾承认,自己真没什么查案的天赋。
她什么都看不出来。
桌子是黑漆漆一团,窗户也是黑漆漆一团,怎么看出来火势从何而起呢?
如果是现代,房子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烧个半天还能有大致轮廓,只要不塌,总能看出里头的起火痕迹,那是非常明显的痕迹。
可大庄的房子是木质结构,烧了那么久,别说痕迹了,房子都要烧没了。
邹少卿见李暮歌没看出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殿下此前没有接触过这种起火之地,想来是没什么经验,若是有经验的话,一眼便能看出。”
“邹少卿是有真本事的人。”
李暮歌不是个擅长挽尊的性子,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没什么好挽尊的,她又不是神仙,哪儿能事事精通。
她佩服这种有本事的人,人能精通一道,称得上是大毅力。
李暮歌精通得是言语,她能靠一张嘴皮子跟任何人拉近关系,还能哄得他人开心,这不,邹少卿笑得都能看见后槽牙了。
被哄得开心的邹少卿很快就透露给李暮歌一个大消息。
他认为,纵火之人就在工部之中,甚至还锁定了人选,那便是与陈录同处廨舍之中的另外两人。
“或是一人纵火,另一个人逃离,或是两人合手,一人将陈录打晕,一人纵火,反正他们俩绝对不清白。”
邹少卿说起此事时,言语笃定至极,好像他人就在现场,亲眼所见一般。
李暮歌不知道对方这么说的依据在哪儿,但是邹少卿敢说,肯定是掌握了一定证据。
“少卿要将此二人缉拿归案吗?”
邹少卿摇摇头,他见四下无人,便轻声问询:“殿下是何意?”
李暮歌以为邹少卿是在问自己,刚要开口,又想起这位少卿一直在看大公主脸色。
这话估计是在问大公主什么意思。
李暮歌哈哈一笑,“本殿下哪里能管得着少卿如何行事?像是这种死了人的案子,总归是要找到凶手,好给死者及其家眷一个交代。”
邹少卿恍然大悟,这话是点到为止的意思。
没有让他继续查下去,而是告诉他,只要死者家眷们满意,事情便算是过去了。
邹少卿像是得了圣旨,一下子腰杆都挺直了不少,像是这种涉及到朝廷私密的案子,他最怕的就是谁都不说话,任由他查。
嘴上说着随便查,真查出什么来,没有一个高兴的。
现在好了,李暮歌已经给他划出道来,他在这个范围里查就行,查出什么都很安全,不会查着查着小命难保。
邹少卿想到这儿,不禁对李暮歌印象大好,他就喜欢给这种说话明白的人做事!
不知道自己还得了个好评的李暮歌,跟邹少卿说了两句话就离开了,无论是她还是大公主,全程都没有多看过崔明璋一眼。
她们都清楚,这件事可能是崔明璋下得手,但罪魁祸首并不是他,真正的持刀之人还躲在背后,连面都没露。
“殿下,可要回宫?”
李暮歌坐上马车,马车之中,翠玉早已等候多时,见她上来,立刻问道。
李暮歌摇摇头,“时辰还早,你知道那陈主事家住何处吗?”
“住在玄武大街东侧第二条巷子里,是第三户人家,奴刚刚还听工部的大人说,要去陈家为陈主事奔丧。”
翠玉等在外面时没老老实实呆着,而是去跟工部的一些人攀谈了两句,她想多帮帮李暮歌。
李暮歌赞赏地看了翠玉一眼,翠玉做事是真妥帖,“去陈家一趟吧,缘分一场,本殿下也去奔丧。”
李暮歌还是觉得陈录的死,自己并不无辜,不管是为了安亡者魂,还是还生者愿,总之,她想去。
“是。”
翠玉撩开车帘同车夫说了两句,马车调转方向,往玄武大街而去。
朱雀、玄武、白虎、青龙,四条大街组成了长宁城的主体,这四条大街上,朱雀大街基本都是住着王公贵族,全是高门显户,玄武大街则紧邻朱雀大街,多是小官员,或外地官员居住之所。
白虎青龙则是胡商与外地商贾常在之地,那边特别繁华。
至于普通百姓,长宁城的普通百姓住在各种小巷子里,大街上的房子,他们最多只能远远望一眼。
陈录是工部主事,按理说官不算太小,陈家也算是地方望族,李暮歌都听说过常平陈家的名头。
可陈录却住在小巷子里,那小巷真的是很窄小的巷子,马车都进不去,估计巷子的路只有三人宽,是李暮歌这种少年人体型的三人宽。
如翠玉或陈录那样的成年人,两个人并肩走都会觉得挤得慌。
李暮歌从巷子口下了车,巷子里现在人头攒动,小小的巷子人气十足。
这些人里,不乏身着官服的官员,纵使多为深青浅青二色的官服,那也不是常见的场景。
皇宫之中都少见,大概只有大朝会时才能看见这么多青色官服,大朝会时,在京九品以上的官员都可以参加,当面对皇帝述政。
“殿下,这里人太多了,不如让奴上前去请主人家过来?”
翠玉可不敢让李暮歌进去跟人挤,这么多人,要是把李暮歌给挤坏了,全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李暮歌点点头,“行,小心些,速去速回。”
她可不会不知轻重,非要跟人挤去,她现在正长身体,身高才刚过一米六,在人群里连头都露不出来。
翠玉身上有些功夫,底盘很稳,手很有力气,她进入人群中后,也不知是怎么做到的,竟然很快就扒拉出一条路,人跟正常行走一样,一路走到门口,一点儿阻拦都没遇见。
李暮歌见此,突然有点儿后悔说在外面等了,翠玉有这一手,肯定能护好她啊。
记住了,下次一定。
本以为翠玉要去很久,没想到眨眼的功夫她就出来了,只是她身后空无一人,显然并未将主人家请出来。
“怎么回事?”
李暮歌以为里面发生了什么事,主人家动弹不得。
谁知翠玉摇摇头,沉着脸说道:“回殿下,陈家大门紧锁,早来的人说,一大早上就没看见开门,敲门也无人回应,还有好事者上墙头看了一眼,里面空荡无人,一点儿声响都没有。”
李暮歌脸色一变,她脑海中下意识浮现出四个字——杀人灭口!
李暮歌不想将事情想得如此糟糕,□□阳能心狠手辣到一把火烧死陈录,连带着将陈录的手稿等物件一并烧成灰,如此狠辣手段下,荣阳会高擡贵手放过陈录的家人吗?
答案是不会。
要不是李暮歌今天来得早,恐怕过两日,陈家也会和工部廨舍一样,一把火烧个干净了。
荣阳没有连着干,只不过是为了将两件起火案时间分开,以免民众对此浮想联翩。
长宁城每天都会发生很多事情,对于民众而言,一天一个新鲜事,只要隔开两三天,民众自然不会过度注意此事。
至于朝廷会不会重视,荣阳并不在乎,查案的大理寺难道敢查到她头上吗?
“可真是嚣张啊。”李暮歌低声说着,翠玉立在一旁,束手而立,不敢多言。
小说中描述荣阳公主一向嚣张跋扈,李暮歌原本只是有一个粗略的印象,现在真切体会到了,一个身居高位,手掌大权之人的“嚣张跋扈”,究竟有多么可怕。
“殿下,可要派人去找陈家人?”
“不必了,将此事传给大皇姐便好,宫外的事还轮不到本殿下来管,回宫吧。”
李暮歌知道,在宫外,她的力量非常微小,她没有名没有人,想要在荣阳手底下保住人,可能性微乎其微,不如将事情告诉大公主,由大公主派人。
坐上马车,李暮歌深刻意识到掌权在当下的紧迫性,陈录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依旧说死就死了,他不光保不住自身性命,连家人的性命都保不住。
她身为公主,又比陈录强到哪儿去呢?
公主的身份说尊贵,确实很尊贵,但那并不是源于她本身的尊贵,而是这个姓氏带给她的地位,与她地位相等的人想要杀她,根本不必多加考虑。
李暮歌回宫后,立刻派人跟颜士玉说一声,第二日出城去庄子上,正好第二日是休沐日。
李暮歌正经的课没上两天,尽忙活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她课业落下不少,晚上回去还得挑灯夜读。
干什么都不容易,当一个合格的公主也很不容易。
很久没有体会过高三生一般刻苦读书劲头的李暮歌,在第二天见到颜士玉时,眼底又是一片青黑。
颜士玉见此十分担忧,“殿下昨夜又没睡好吗?”
颜士玉没忘记,前天看见李暮歌时,她就一副一夜未眠的模样,今天又是这样。
李暮歌摆摆手,“没事儿,起得太早了,路上补个眠便是,趁着人少快些出城,省得路上堵。”
颜士玉无奈,一听便知殿下很少出城,白天哪儿有那么多人出城啊,除了傍晚外,任何一个时间出城都不会堵。
颜士玉没多说什么,利索地上了马车,给李暮歌腾出地方后,她拿出书安静看书,李暮歌躺在软榻上便睡了过去。
好几年没这么熬过夜了,一时之间还真有点儿不太适应,李暮歌睡前心想,她高三那年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那时候天天午夜睡觉,凌晨五点就起床,一天睡不到六个小时,她还能活蹦乱跳得参加高考。
现在睡了六七个小时,竟爬不起来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李暮歌被颜士玉叫醒后,眨了眨眼,很快目光恢复清明,路上补眠效果显著,她现在精神抖擞。
“到了?”
“回殿下,到了,外头就是大殿下送与殿下的庄子了。”颜士玉面露难色,“就是这庄子,好像有些穷啊。”
“原是大皇姐的庄子,还在长宁城附近,能有多穷?快让开,本殿下这就下去看看。”
李暮歌对贫穷早就有了心理准备,现代一些农民过得日子都很苦,土坯房、木板床,身上的衣服甚至可能还有补丁,那可是在工业大爆发后的现代。
古代只会更差,不可能更好。
纵使李暮歌早就做好心理准备,当她看见这个世界最底层的农民时,依旧无语凝噎。
身上的衣服别说补丁了,连整块布都没瞧见一块,脚上踩着草鞋,一看便知是最便宜的那种,头发如杂草一般,枯燥无光,脸是黑的,瘦的全是骨头,手脚很细,肚子却有些凸起,脸甚至还有些浮肿。
大庄是不是要完了?
李暮歌看到这些人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如果一个国家的百姓过成这副模样,那这个国家绝对要完了。
颜士玉看到后则大怒,“管事呢!管事在何处!为何只有佃农在此!”
颜士玉刚刚在马车上只看了一眼,因为距离比较远,只看出这些农户穿得比较破烂,没看出人的具体模样。
甚至因为这些人饿得浮肿,远看着好像身上还有些肉似得。
没想到凑近一看,竟是这副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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