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谋财害命(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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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偏现实的题材确实比较少见,大概率是短篇,相比长篇,短篇更喜欢写这种类型,尤其是世情类的,很多比这还要狗血。
时归以前看小说的时候很少看这种类型,但刷视频的时候经常会看到这种类型的短篇推文,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
“遗嘱这种东西哪能随便立?苏薇如果不是缺乏常识,就是太信任女配了,根本没有想过她会为了钱害她。”
这个女配居然也叫时归,时归看着还挺膈应的。
这种人要是放在真的现实里,高低得判个死刑。
“对啊,立遗嘱是一定要慎重再慎重的,尤其是年轻人,最好不要轻易立遗嘱。”
小智很赞成这点。
根据法律规定,合法有效的遗嘱是受法律保护的,在遗产分配方面,遗嘱的分配是优于法定继承的,如果一个人提前立下了遗嘱,死后的财产就会按照遗嘱上说的来进行分配。
哪怕遗嘱的分配不合理,比如有的男人立遗嘱将遗产留给小三的孩子,不留给妻子和正妻的孩子,只要合法,也一样是有效的。
苏薇立下的把遗产全部给闺蜜的遗嘱也一样,因为不违法,所以会被认定为是有效遗嘱。
“这不合理吧?法律这么规定的漏洞也太大了吧?”
时归感觉这一点也不合理。
“是有一点,只不过如果真的是在现实世界,只要不是自己手写的遗嘱,都是要求至少有两个公证人的,苏薇只是在遗嘱上签字,这种情况实际上是需要公证人的。”
小智补充了这点。